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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所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20 15:49:07

按照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江西财经大学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高教所实际情况,现制定高教所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视高教所安全工作,从全力维护学校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抓改革发展与保稳定统一起来,大力推进和谐平安建设,将高教所综治工作纳入高教所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内部和谐稳定。

二、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所长负责,做到高教所一把手落实保平安、促和谐的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

三、建立健全高教所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谐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等综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高教所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保障。

四、加强高教所师生法制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

五、加强内部安全和治安防范管理,制定各项防范措施,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到位,最大限度减少安全责任事故和可防性案件;加强内部人员管理,落实各类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杜绝获减少学院师生违法犯罪和学生非正常死亡。

六、坚持科学决策,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和着力化解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加强高教所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杜绝重大安全稳定信息迟报、瞒报、漏报;及时排查和整治突出的安全稳定问题,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群死群伤事故。

七、加强高教所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高教所应急管理工作,完善高教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信息中心负责高教所网络信息的监控,规范学院网站的管理,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八、认真做好高教所的消防工作,建立覆盖所有班级、寝室的学生义务消防队伍。杜绝火灾事故,加强高教所所属办公楼和实验楼层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九、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明确各班级信息员,建立信息员队伍;掌握好高教所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师生员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采取措施,积极疏导,妥善解决;防止学生群体事件的发生;对学生当中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十、健全单位内部调解组织,明确了各班级调解员,妥善解决单位内部矛盾。

十一、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综治宣传工作,积极发挥学生在维护校园稳定等综治工作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十二、加强对学生住宿情况检查力度,严格履行学生在外租住手续,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管理作用,班主任应熟悉掌握本班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

十三、及时妥善处理学生违纪、违法行为,防止群体性闹事;建立学生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维护单位稳定。

十四、协助做好国家安全防线工作,加强对学生外事纪律的教育,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

十五、协助校综治委做好全校性的综治工作、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积极配合校综治办联络员完成校综治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