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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所区域治安联防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9-06-20 15:43:22

为了加强与周边单位的工作联动,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区域治安联防,特制订区域治安联防协作机制。

一、领导会晤机制。即与周边单位有关领导每年进行工作会晤。会晤期间,商讨联防联调协作事项,确定工作联动性。

二、工作交流机制。由各单位综治办进行工作交流,目的是交流经验,自查协作机制的成效,探索体会与教训,分析本单位区域治安形势,提出协作机制的修改意见,完善协作机制。通过构建交流机制和快速反应的处置网络,一旦发生突发性案(事)件,可同时协作,协助完成处理应急事故。

三、信息互通机制。各单位综治办分别保持对应联系。互通的信息包括:一是综治办主任、分管领导的电话号码;二是信息情报,如果有需求协助的事项应及时通报联络,以便协同作战;三是民调动向信息,充分发挥治安网络的信息反馈作用;四是隐患排查情报,对于周边矛盾纠纷当事人实行联查联调联防的办法,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共同维护安宁。

四、联动协作机制。即毗邻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应保持沟通,以取得联合行动协同作战的效果。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在实施学校专项行动时,可以联合行动协同作战;二是在调解纠纷时,可采取联调方式,加强对结合部的治安巡逻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因地制宜设立治安报警网络。

 通过建立健全跨区域联防联调协作机制,有效维护了单位周边区域的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