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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所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20 15:39:16

为规范我所的会议行为,保证我所的会议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分为三类:工作会议、学术会议和学习会议。

1、工作会议以研究工作为目的,包括落实上级工作安排、研究本所工作计划、讨论本所工作措施、分析总结工作情况等。工作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例会一般每周一次,主要是通报情况、交换工作意见,例会全体人员必须参加;临时会议根据情况临时决定召开,主要是为某一特殊或紧急工作而召开,参加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2、学术会议以讨论学术问题为目的,包括学术例会和专题学术会议。学术例会由所长或副所长主持,一般两个月一次。学术例会是研究人员报告学术成果或交流学术思想的一种固定形式,要求事先确定报告主题和主报告人,全体研究人员参加。专题学术会议根据某一研究事项或研究专题由研究人员提议召开,由所长主持,主要是就某一专题学术问题征求学术。学术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所外人员参加。

3、学习会议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精神为目的,根据形势要求确定学习内容。学习会议分为党内学习和全所学习。党内学习每月1次,全所学习每学期2次,学习会议要求参加者积极发言,根据学习内容可邀请相关领导参加学习。

二、每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中必须有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讨论主题、主要内容、主要观点或措施等。工作会议要有决定,学术会议要有纪要、学习会议要有体会,所有记录必须妥善保存。

三、重要的会议必须进行宣传报道,学术会议结论应当以论文形式发表。

四、参加会议和执行会议情况作为本人业务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