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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校本研究专题结题验收评分、等级及资助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7 09:47:14

江西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高教报字[2018] 17                    签发人:钱建豪

 

关于调整《校本研究专题结题验收评分、等级及资助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项目组、各研究专题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2018年校本研究专题中期检查汇报交流会精神,推动按时完成校本研究专题任务,经研究并请示分管校领导,调整了《校本研究专题结题验收评分、等级及资助的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1016

 

 

 

 

 

 

 

  抄报:袁雄副校长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1016印发

校本研究专题结题验收评分、等级及资助的规定(试行)

 

一、评审得分

评审最终得分=分管校领导评分(40%+专家评分(60%

二、评分方式

1. 分管校领导评分。由相关校领导评定。

2. 专家评分。采用现场评审或通讯评审,取所有专家评定的平均分作为专家评分。

三、评分分值

1. 优秀:90-100分。

2. 良好:75-89分。

3. 合格:60-74分。

4. 不合格:60分以下。

四、评定等次

1. 优秀:最终得分90(含)以上。

2. 良好:最终得分75-89分。

3. 合格:最终得分60-74分。

4. 不合格:最终得分60分以下。

五、经费资助

1. 获评“优秀”等次的专题资助不超过20,000元(含前期工作经费3,000元)。

2. 获评“良好”等次的专题资助不超过10,000元(含前期工作经费3,000元)。

3. 获评“合格”等次的专题资助不超过6,000元(含前期工作经费3,000元)。

4. 评审不合格的专题不予资助(含前期工作经费3,000元),已开支的经费由专题组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