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现就推进我校党务公开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推行党务公开,以发扬党内民主为核心,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关键,以党务公开机制的建立为落脚点,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搭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实行党内监督的广阔平台,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组织和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努力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的创新,全面带动我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原则。确保党务公开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高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服务师生的能力,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依法依纪、科学规范原则。对应当公开的党组织形成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按照发布范围和层次,先党内、后党外,及时、如实公开,逐步实现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坚持发扬民主、保障权利原则。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尊重党员意愿和主张,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稳妥原则。推进党务公开,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又要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务公开,不断创新公开的形式,丰富公开的内容,探索党员充分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公开内容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凡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都要主动公开;凡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书面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公开的内容归纳为八个方面:
(一)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开展的重要活动和制定的重要文件;审定的重大政务事项和“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情况;学校各级党组织关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师生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等情况。
(二)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包括学校各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学校各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情况;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
(四)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学校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及有关制度和规定;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五)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学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以及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处理等情况。
(七)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关心、帮扶困难党员,联系帮扶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八)其他事项。包括师生党员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校党委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四、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一般情况下,对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一定时期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分期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紧急性工作及时公开;重要政策规定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五、公开方式
学校党务公开主要是在党内公开,方式可做到多样、方便、实用。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合理的公开形式,并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
(一)适宜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的,通过校园网党务公开专题网页、校报党务公开专栏、党务公开宣传橱窗、校内电视台党务公开专题节目等形式公开。
(二)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会议、文件、简报、通报、会议纪要等形式向各级组织和党员公开。
(三)各级党组织在实践中还可以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方便党员了解情况,加强监督。
六、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按照“制定目录、提出审核、实施公开、处理意见、归档管理”五个程序进行。
(一)制定目录。结合实际,学校各级党组织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具体执行部门等。
(二)提出审核。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各所涉单位和组织提出,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
(三)实施公开。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有些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四)处理意见。各级党组织要通过设置意见箱、设立接待室、开通举报电话、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党员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沟通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对署真实姓名的,应将处理结果告诉署名人。
(五)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内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学校在条件成熟时试行党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常任制,每年召开年度党代会;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即党代表在党代会和党代会年会召开期间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
(二)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和联系党员群众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解决涉及广大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要加强学校领导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拓宽沟通交流渠道,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1.除了继续坚持学校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以外,还要在全校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
2.继续坚持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及校内民主党派制度。
3.继续坚持学校领导联系学院和分管部门、巡视校园等制度。
4.建立和健全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主党派教师、学生班级、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和学生党员寝室等制度。
(三)实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校党委在讨论决定学校“三重一大”问题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做出决定前通过各种形式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保障党员群众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1.根据校党委的安排,在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可委托党委组织部召集党代表、党委统战部召集各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人士、校工会召集教师代表及群团组织代表、学生工作部召集学生党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2.每年召开校级领导及校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的务虚会,讨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改革制度。
3.在校园网上开辟建言献策网站,以问计于民形式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继续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领导干部接受民主评议是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和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也是监督领导干部管理行为的有效形式。要在坚持民主评议校处两级干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的方式和办法,使评议工作更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同时要逐步建立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制度,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坚持校领导班子在每年教代会上的“述职述廉”制度,接受教代会代表的民主评议。
2.坚持处级干部每年在本部门年终总结会上的“述职述廉”制度,接受本部门教职工的民主评议。
(五)坚持民主协商制度
1.要继续坚持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重要工作制度;学校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基层组织制度;校党委委员联系党外人士交友制度。
2.要坚持邀请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工作会议、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及民主推荐领导干部等重要会议制度。
3.要不断创新民主协商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调动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的主动性。
4.要建立基层党组织干部与党外人士交友谈心制度和参与党派组织活动制度。
(六)坚持和完善学校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制度,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公信度
为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形成群众满意、党员认可、干部支持的干部选任新局面,提高我校选拔干部的公信度,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继续坚持行政、党务干部竞聘选举制度及干部任期交流制度。
1.坚持实行行政干部竞聘制和行政人员全员聘(任)制。处级干部和行政人员通过竞聘上岗,每次竞争上岗前事先向全校公布竞聘方案,包括竞聘职位、职数、任职条件、竞聘程序等内容。并将竞聘过程中的报名情况、资格审查结果、竞聘答辩入闱名单、党委拟任人选等均以公告或公示的形式予以公开。
2.坚持实行党务干部选举制。在基层党总支换届选举中,参照行政干部竞聘上岗原则,由过去的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进行党务干部的竞聘选举。
3.坚持实行干部任期交流制。学校内的所有处级干部(包括各学院院长)均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4年后全部重新竞聘上岗。在同一岗位最多连任两届,两届期满后必须交流或转岗。
(七)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进学生楼栋的工作机制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大学生优秀品质及良好习惯的重要课堂。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进楼栋宿舍的目标要求,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根据我校多校区的办学特点以及学生住宿改为以学院为单位居住的现状,我校于2006年下半年组织各学院在各楼栋成立学生楼栋党支部。学生楼栋党支部的职责:一是组织所在楼栋学生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掌握所在楼栋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对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情况发挥参考作用;三是组织开展学生党员挂牌、建立学生党员联系卡、学生党员之家、组织学生党员联系寝室、楼栋党员服务岗、党员联系后进寝室、帮助后进同学的帮扶等特色活动。
(八)实行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为有效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学校实行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从学校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学生党员代表、群众团体组织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中选聘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一是向党员宣传学校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及时收集和反馈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学校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九)建立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
为畅通党务公开信息渠道,保持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学校将建立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
1.学校各级党组织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各级党组织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
3.学校各级党组织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我校党务公开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全校党务公开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机关总支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相应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党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
(二)加强监督检查。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全校党务公开的工作协调及指导各基层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党委宣传部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监督作用。党务公开要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要严格考核和兑现奖惩,对工作抓得好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党总支各支部要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方案。
学校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编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 范围 |
公开方式 |
公开 时限 |
具体执行部门 |
1 |
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
1.1 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
1.2 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党课安排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党委宣传部 |
||
1.3党委组织机构,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党委组织部 |
||
1.4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
党内 |
会议 |
即时 |
党委组织部、校纪委 |
||
1.5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 |
党内 |
会议 |
即时 |
党委办公室、校纪委、党委组织部 |
||
1.6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校纪委 |
||
1.7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协商的执行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 |
即时 |
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 |
||
2 |
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 |
2.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党委办公室 |
2.2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情况 |
党内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党委组织部 |
||
2.3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即时 |
校纪委 |
||
2.4召开民主协商会、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座谈会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 |
即时 |
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 |
||
3 |
经常性党务工作情况 |
3.1 “三重一大”的决策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简报 |
及时 |
党委办公室 |
3.2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情况 |
党内外 |
文件、会议、公开栏、简报 |
即时 |
党委组织部 |
||
3.3发展党员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即时 |
党委组织部及各基层党组织 |
||
3.4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党委组织部 |
||
3.5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即时 |
各党总支(党支部) |
||
3.6党组织或组织工作活动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即时 |
党委组织部 |
||
3.7民主评议情况 |
党内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基本目录(供参考)
编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 范围 |
公开方式 |
公开 时限 |
责任人 |
1 |
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
1.1 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
1.2 基层党委、党总支(支部)学习计划及党课安排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
||
1.3基层党委、党总支(支部)组织机构,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
||
1.4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
党内 |
会议 |
即时 |
|
||
1.5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 |
党内 |
会议 |
即时 |
|
||
1.6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
||
1.7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协商的执行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 |
即时 |
|
||
2 |
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 |
2.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
2.2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情况 |
党内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
||
2.3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即时 |
|
||
2.4召开民主协商会、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座谈会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 |
即时 |
|
||
3 |
经常性党务工作情况 |
3.1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情况 |
党内外 |
文件、会议、公开栏、简报 |
即时 |
|
3.2发展党员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即时 |
|
||
3.3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
|
||
3.4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即时 |
|
||
3.5党组织或组织工作活动情况 |
党内外 |
会议、公开栏 |
即时 |
|
||
3.6民主评议情况 |
党内 |
会议、公开栏 |
定期 |